久久看书>玄幻奇幻>天书剑歌行>第三十二章 龙象诀

叶宗凌的眼眶泛红。他的记忆,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的那个夜晚。

一群年轻人在大漠里穿行了整整三个月,终于在一个风暴席卷的夜晚,寻到了苍灵墓的痕迹。

那时候,很多人都不知道,此次盗墓之行,将是他们人生中最后一次寻宝。

叶宗凌还记得那群人里,年纪最小的莫小川,只有十五岁,他是一行人里,唯一一个孩子,但同时也是整个队伍的向导,就是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方向感和灵敏感,整个队伍才在风沙中找到了苍灵墓。

苍灵墓是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,一行人的脸上带着兴奋,决绝,激动。一起涌入了那光芒入口。而最后,离开的两人,却浑身疲惫,面如死灰,眼神中只有绝望之色。

二十年了,叶宗凌每次想起来,都后悔不已,明明已经寻到了那么多财物宝藏,那么多的世间珍宝,足足装满了他怀中的灵囊。可他偏偏不满足,非要往前走那一步,看到了那石像手中的玄盾。

一步之差,天堂地狱。

正是那一步,让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。那一步,让他失去了一群最忠诚的伙伴。

“想好了吗?选什么?”叶宗凌深呼了一口气,不愿再去回忆。

叶倾城点了点头,说道:“想好了。苍灵手中的玄盾,不用过多的描述,任何人都能想到它的威力,如此顶级的玄器,还是留给芷颜吧。我希望她可以一辈子平平安安,做个快乐的女孩。”

叶宗凌眼眶微湿,握住他的手,沉沉的点了点头。

叶倾城嘴角含着笑,他又想起了前世那个可怜的女子,喜欢谁不好,偏偏喜欢上他这样一个一事无成的孤儿。

知道没有结果,所以叶倾城一直将她当做妹妹看待。每想起过去的事,叶倾城便愧疚自责。

希望以后的你,可以过得开心,自在。不要一个人,站在夜色下的风口。也不要再喜欢上,像我这样的人。

龙象诀,残破的剑诀。

叶倾城手中捧着一枚灵轴,一本残破的古书,向父亲行礼。

“父亲放心,寻龙山庄,有我在,任何人都不能觊觎他一丝一毫。”

入夜,下起了小雨,淅淅沥沥的撒在地上,叶倾城站在窗口,静静地看着窗外的雨滴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。

静立了许久,桃红进来为他披了一件裘衣,轻声道:“少爷,秋凉,小心受了风寒。”

叶倾城轻轻点了点头,忽然问道:“桃红,你家里人还在吗?”

桃红微微垂首,摇了摇头,道:“很早就不在了,家乡遭了饥荒,父母都饿死了。那时候我只要六岁,无依无靠,没钱安葬他们,只能在街头卖身安葬父母,是老爷把我带回了山庄,我才能活到今日。”

叶倾城轻叹了一声,安慰道:“以后,便把这里当成家,寻龙山庄内,都是你的家人。”

“多谢少爷。”

“你去休息吧。不用管我了。”

桃红离开后,偌大的屋子里,只剩了他一人。

叶倾城取出那本剑诀残本,仔细端详着。这残卷确实破的厉害,薄薄的一本书,后半部分被撕去,只有前面的几页,且大部分都空白着。

叶倾城随意翻了翻,只有三幅图。各画着一个舞剑的男子。姿势不同,形态各异。但除此之外,便什么都没有了。

叶倾城叹了口气,将残卷放入锦囊。放入之时,他又看到了那些银两,又想起了那个山中老道。不知道有没有人陪他喝酒。

收起锦囊,叶倾城又拿出那龙象诀,这部玄功就明显高端大气了许多,一只精美的卷轴,仿佛艺术品一般,卷轴上龙飞凤舞的三个紫色大字。昭示这这本玄功不低的品阶。

来这个世界已经快二十天了,叶倾城也逐渐有了许多了解。在灵玄大陆,一个修炼者,最重要的便是玄功功法。所修炼的玄功功法品阶,决定了吸收和运转玄气的效率。只有更迅速的吸收和运转玄气,才可以配合玄术功法使出更强的威力。

像宁思倾修炼的灵犀诀,乃是玄阶高级功法,比龙象诀略低一些,但也是极出名的功法了。说起来,人的魂种,玄功功法,玄术功法,甚至是玄兽,都有着灵玄圣仙道五个层次的分类。但据叶倾城了解,圣阶似乎就是顶峰了,也不知道后面两个阶层,是何人瞎编出来的。

缓缓打开卷轴,那卷轴里,金色的小字密密麻麻,还配有诸多图像。但要命的是,叶倾城不识字。

无奈,修炼只好作罢。叶倾城决定,从明日开始,读书,认字。既然要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,知识一定是最重要的武器。

道法三千,书中永远有着无尽的宝藏。

没了追兵,也没了小甜甜,这一觉,叶倾城睡得格外踏实。还做了一个美梦。

他梦到自己继承了寻龙山庄的财产,娶了宁思倾为妻,有了可爱的孩子,每天都过得如神仙一般潇洒幸福。

梦醒来,叶倾城的嘴角,还带着笑意。

当叶倾城向父亲提出要认字读书时,叶宗凌立马推荐了自己的结拜兄弟,寻龙山庄的二庄主,陈枫林。

据说,此人才学造诣很高,出生于书香门第,其父任职于太书院,年轻时,陈枫林曾考中过乡试解元,会试会元,原本是三元及第的热门人选,可惜因为皇室内部变故。楚,变成了北楚。而那场政变之下,牵连甚广,陈枫林家道中落,又遭同僚排挤。

无奈之下,陈枫林弃文从武,后来加入寻墓团


状态提示:第三十二章 龙象诀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