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久看书>网络游戏>我嫂子是丧尸王>第21章 有枪就是牛逼

“前面是新干s3号地铁线,穿过去就是苏河西城生态公园和一家外国语学校,然后一直往西走就能是河口湿地公园,挨着长江边。”

听着团队里新成员的地形介绍,陈宇也不禁头疼道:“意思是说,我们还得穿过至少三个人口密集区?”

“也有另一条路。”新成员小伙王羽龇牙笑笑,道:“有建筑的地方虽然走的慢,但安全。要是胆子大,敢沿着鱼嘴湾那条河走的话,一路不是山就是林子,二十多里路就能到长江大桥了。”

另一个女性新成员笑道:“事实上,我们现在的位置已经很接近鱼嘴湾了,往西走就是千达广场和千景园。那一片丧尸同样多,而且超市什么的也多。不管怎么走,都得花小半个月时间才能走完这二三十里路。”

二三十里路是直线距离,但落到实处,至少得延长四五倍路径。

陈宇也是没得太好的办法,只能同意一路花时间杀丧尸以最安全的方法穿过去,要是换成他一个人,只怕没有三四个月时间别想走出桃林区。

每个人除了必备的武器,都得背上背包,每发现新的物资,女人们会统一制作和分配可以长期保持的食物,按照个人体质不同负重。

团队里可以拿起刀斧砍杀丧尸的男人数量达到了七人,只要不被丧尸包围成绝路,行进问题已是不大。

大家利用建筑障碍物掩护,穿街走巷,白天行进,晚上休息,这般龟爬速度地赶了几天路,总算是从街区杀进了另一片城市繁华地带。

以前大家挺喜欢来繁华地带玩耍,但如今,这些地带全是动辄四五层、十多层的高楼大夏,没办法从楼顶前进,面对成千上万的丧尸,只得再度聚在一起商议。

要么花时间杀过去,要么绕路。

街区天台上,看着千方远处十字路口蚂蚁般的丧尸身影,所有人都脑壳痛。

李斌叹口气,建议道:“绕路吧,往西走街区比较轻松点。我记得西郊街区到头后,那边是什么博览园来的?”

“绿化博览园。”新女性成员赵璐璐道:“那里平时人少,而且挨着鱼嘴湾河边,我记得是有船的。”

“哪怕是小船游艇也行!”王羽无奈道:“照之前那样砍过去,得累死人啊,咱们特么又不是城市清洁工。”

“绕路的话,路程远了三分之一,不过胜在安全。”队长孙凯道:“大家选我当队长,我得为你们生命负责,就往西走吧,先去那个博览园看看。”

陈宇站起身,回望了一眼东北方向。

孙佳琪来到他身旁,轻声问道:“陈宇,你这几天有事没事总喜欢往后看,你是舍不得你市区里的朋友们吗?”

“你怎么知道我市区里有朋友?”

小女人呵呵笑道:“你身上穿的衣服和装备,光靠一个人可没办法弄这么完备,比起我们团队里其他人,你算是大富豪了。其实我很纳闷,凭你和朋友们的装备,在哪儿都可以生活的很好,你为什么要一个人回南湖省?”

“我回去找我爸妈。”陈宇系起背包扣,提起斧头:“我有预感,他们还活着。”

他在心里默念一句,也要远离那个不知道算人还是算丧尸的女人。

尽管改变了行进路线,但团队的速度远比个人要快的多,而且更安全。

前进过程中,一些偶尔碰到的三三两两的幸存者们会主动上来交流,当听到这个团队是打算回乡下打造田园式生存基地后,大多数选择加入。

团队的发展就如滚雪球一般壮大起来,十几二十个人大规模砍杀丧尸和穿街走巷的声响动静不小,规模越大,愿意投靠的人越多。

因为,人是群居性生物,只有其中在一起,人身安全才能得到有效保障。

四十有二的孙凯也没想到,从陈宇加入后,当他们六个人打着“回乡造基地”的名号迁徙途中,居然在路上收编了这么多幸存者。

当到达千达广场的时候,短短的十里路过去,整个团队规模已是三十六人,其中有十四个可以手持刀斧劈砍丧尸的男人。

队伍再次进行了分工,孙凯依旧担任总队长,下设三名分队长,分别是负责砍杀丧尸的陈宇和李斌,以及负责管理所有女人的刘璇。

刘璇这个女人有胆量可以跟男人一样上前杀丧尸,所以大家没什么意见。但大家对某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担任分队长很有看法,觉得他年轻识浅,光靠勇力可不能服众。

不过当孙凯说出陈宇有手枪并且会使用枪支后,大家看向他的眼神就不一样了,既是羡慕,也有嫉妒,却是没有人再反对。

枪这种玩意尽管不陌生,但对华国老百姓来说还是很稀罕的武器,尤其是团队中一些新男性成员,好奇地让某个小年轻把枪拿出来看看。

陈宇也没得办法,只好把弹夹卸掉,让他们摸个过瘾。

他对孙凯不经同意就把他有枪的秘密说出去很不高兴,尽管对方是好心想稳住他分队长的地位。若是说的难听点,对方是把他当虎皮扯大旗呢。

千达广场盘踞着五六千个丧尸都不止,大家当然不会傻乎乎地杀过去,只能是横向移动到一幢大楼里,利用楼梯楼道当有利地形砍杀附近碍路的丧尸。

晚上,大家就在大厅以上的楼层里随便找地方生火做饭和休息,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聊天,或者看上眼的男女找个隐秘地方搞搞有益身心的艺术运动。

这幢公司楼的三层,某间办公室里,陈


状态提示:第21章 有枪就是牛逼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