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久看书>仙侠修真>无畏真君>第二百三十九章 骑驴找驴
那时候他带兵打仗,一旦遇着什么状况,立时就知道裴锦事后知道了可能会如何。这算得上是“能摸透他的性情”了,因此大家便会早早想好各种借口、留着应对他的怒气。

方耋要叫人摸不透自己的性情,这么想,也是有道理的。

李伯辰又想,自己打算和手底下的兵将打成一片,其实因为受到了来处的影响。主官与基层军卒同甘共苦,似乎的确可以激发大家的斗志。可现在再细细一琢磨,意识到自己漏了很重要的一点。

此世有灵神。

其实无论像方耋所叫的人觉得恩威不可测,还是同大家亲密无间,都只是为了军心可用。

但这十八个人之所以乐意跟着自己,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自己姓李吧。李国王姓,意味着北辰庇佑。即便不知道自己是否是灵主,也觉得自己算是正统的一分子。从这一点上来,就已算是军心可用了。

至于自己从前的做法,叫他们觉得自己这主将有人情味儿、懂得体恤底层疾苦,的确是可以用,但最好不要过犹不及。

他如今做的这些,在自己来看、在来处,当不得那四个字。但在方耋看、在这里,也许真就有些不对劲了吧?

这世道,修行人、权贵高高在上,人人都觉得理所应当。如那些兵一般,真瞧见自己这么个“平易近人”的,只怕某些饶第一个念头不是“他这人不错”,而是“他这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”吧?

李伯辰在心里想,我来到这世上,其实直到如今也没真成为此世人。虽然话做事穿衣吃饭都看不出什么不同,但心里还是没法儿认同这世上的某些道理的。譬如,虽不清楚真见着了如何,但如今自己只是想一想高子,也并不觉得如何威严莫测,而就只当是一位皇帝罢了。

但这世上的许多人,只怕纵然是想,也会打心眼儿里感到畏惧的吧。

李伯辰便道:“方兄,你得有道理,我往后会注意些。好在今要看他们这事也不算军令,那……就依你的意思,算了吧。”

方耋很高兴李伯辰能听取自己的意见,笑道:“将军,那你早点睡。”

李伯辰道:“明我还要出门,那边就辛苦你。要是晚间我没回来,你也不要急,把那两个人看好。”

方耋道:“遵令!”

他出了门,李伯辰回到东屋,见袖子破聊短褐还在床上。之前吃完饭觉得有点儿困,到现在酒意慢慢退了,反而清醒了一些。他想了想,找出针线盒,借着符火灯光慢慢将破口给缝上。

缝好之后又拿起衣服看了看,忽然意识到自己的针脚比蛮的似乎还密实些。唉,她大概也是头一次给人做衣裳吧。

他将短褐放下,又看搁在一旁的头盔。白的时候周盘献了这盔,他一直都没得空细瞧,只是走到哪里就带到哪里。刚才搁在桌边,差点把它也给忘了。李伯辰心道,是我这些事情太多,记性不如从前了么?

此时这盔拿在手里,才发觉顿项甲片之外的那些黑毛其实十分坚硬,如同钢刷一般。他捻起一根细细地瞧,又觉得不是铁或钢,而该的确是什么动物的皮毛。

那晚上远看这头盔,只觉盔甲很亮,此时细瞧,其实能发觉上面有些划痕,比较深刻的一道,已能瞧见其中的材质了。李伯辰擎起符火灯凑近照了照,发现那划痕里竟是极细极密的孔,仿佛是木质的。

他将曜侯抽出来,试着在头盔一角用刀尖划了一下,却一点印子都没留下。

李伯辰愣了愣——这是什么木头,这样硬?自己在那一界养的朽木,似乎也比不上它。他此前只道这东西能够驭使秘境中的地气,觉得是件宝物,可如今这么一细看,渐觉可能更加不同寻常。

他再细细端详一番,又觉得这头盔有点儿眼熟,便试着皱眉细想。足足花了一刻钟的功夫,终于记起在哪里见过了。

倒不是见这顶盔,而是见过类似的。

在无量城时,他曾进过裴锦的书房,见到墙壁上挂了一幅武将的画像。那武将头上戴的盔头和眼前这顶的形制很像,都是顿项之外覆了一层鬃毛。但那武将的盔更加华丽一些,掐了金银丝,鬃毛也是火红色,几乎垂到肩上。

其实画像上的铠甲形制也很怪,倒与自己的黑甲有些类似,不过也是更加华丽,还覆了披风、罩袍一类,叫画上的人显格外高大雄壮,仿佛神将。

他当时好奇问了一嘴,裴锦那是他家第一代祖宗的画像。这个“第一代祖宗”,指的是上古先神时代的一位先祖。

“先神时代”,李伯辰是晓得的。从前应慨对他,起初地之间衍生万物,又有了许多的运势。一些阴灵偶然与运势融合,就成了先灵神。六帝君、三魔君,乃至许多别的神、魔、秘灵,都是在那时候诞生的。有别于后来通过修行成为灵神的,这些被称作先灵神。

先神时代,所指的就是这个时期。没人能得清这个时期持续了多久,有数千年的,也有上万年的。

自六帝君建立幽冥之后,人世间才有了信史,打那到如今,也已经七千多年了——这头盔难不成是这样的古物!?

李伯辰想到此处,心中更加好奇,便将头盔翻来覆去地看了一遍,又戴在头上试了试。这东西一贴身,顿觉神清气爽,周遭的声音也变得格外清晰,的确是宝物。

他起身在地上走了几个来回又坐回到床上,又琢磨起这头盔的事情来。但想了一气才发觉头盔不在手边了,赶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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