翌日,新生报道仍在继续,学校里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。
郝云站在操场边上东张西望了一会儿,很快眼睛一亮,朝着篮球场的方向走去。
只见操场最末尾的篮球场,一位1米8的男生穿着蓝色的球衣,额头上绑着白色的发带,一个潇洒的三步上篮,引得球场边上围观的几个老学姐发出兴奋的喝彩。
不用问那人是谁。
除了子渊兄之外,还能有谁拥有这般人气?
听说这家伙以前在高中的时候就是篮球队队长,打球不是一般的厉害。只是不知道为啥,这家伙的天赋却不是篮球,而是在那五音不全的嗓子上。
一大清早起来,见子渊兄不在寝室,郝云看了眼群才知道,这家伙约了班里几个男生出去打球了,于是很快洗漱完跟了上来。
他当然不是来打球的。
毕竟以他那三脚猫的篮球技术,能把球扔进篮筐里,那一定是篮筐的问题。
看着在球场上驰骋的子渊兄,郝云想了一会,从本就紧张的生活费中挤出来5块钱,去旁边的小卖部买了两瓶可乐,回到篮球场边上。
他觉得自己此时此刻干的事儿,像极了《纸牌屋第一季》的弗兰西斯,一样是把草包送到总统/班长的宝座上。
只不过加勒特·沃克的草包或许是掺假的,而朱克宁的草包却是如假包换的。
等等……
纸牌屋是什么?
郝云皱着眉头想了好一会,也没想起来剧情上的细节。关于前世的记忆,大多都像这样,只剩下了一个模糊的轮廓。
不过……
现在显然不是思考这个的时候。
用毛巾擦着头上的汗水,梁子渊从球场上走了下来,坐在篮球架底下稍作休息。
旁边观战的几名大三老学姐暗戳戳地嬉笑推搡,似乎是在互相怂恿着过来送水加要联系方式。果然,在看到年轻漂亮的异性时,女生和男生其实没太大区别。
郝云自然不会让这几个臭女人干扰自己的计划,拎着两罐可乐走上前去。
“喝点?”
擦了擦脖子上的汗,坐在地上的梁子渊抬起眉毛看了郝云一眼,似乎是没想到自己的室友会来给自己送水。
不过,他也没有多想,咧嘴一笑,也不客气地接过了那听可乐,顺手还和郝云碰了个杯。
“谢了。”
这帅气阳光的笑容,确实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,郝云用余光瞥见,球场边上的几个老学姐似乎是更兴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