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久看书>玄幻奇幻>超级农庄>第101章 松蘑炖山鸡

黄金标黑着脸走了,司耀迁也走了,阳光农场是他们这次视察的最后一站,之前已经去了香辣酱菜作坊和苜蓿地。

“黄金标就那样,他是镇派出所的所长。”崔勇笑眯眯的解释了一下,才问道:“家一,苜蓿地那边都夯实了,你打算啥时候动工?咱村里的人可都大眼瞪小眼的等着呢。”

“随时都能动工啊。”李晨光现在不为钱担忧,话也痛快。

“那你倒是赶紧找工程队去啊!”老财叔拍着手,着急道:“咱这话都憋好几天了,还以为你不打算盖了呢。”

“明天就找!”李晨光这才想起当初的承诺,嘱咐道:“勇叔,财爷,有时间去大喇叭里喊一声,让咱村的汉子趁着有时间收拾下地里,过两天就没功夫了。”

“成!”俩人应了声,拔腿跑了。这可是大喜事儿,必须得马上广播,让大家伙都跟着高兴。

站在高处的李晨光看着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村子,望着远处的环山河,幻想着以后这里可能会出现的改变,勾着嘴角笑起来。

正胡思乱想的时候,柔软的小手握住了他那坚实而有力的手掌,秦舞阳的声音也响了起来,“家一,别心急,你的梦想都会实现的。”

“舞阳,你为啥会选择咱这个穷地方?”李晨光认真的看着。

“因为这我遇到了你。”秦舞阳露出了俏皮的笑容,可随即便察觉到了他脸上不自然的笑容,急忙说道:“家一,我承认我的确瞒着一些事。不过我是真喜欢你,也不会害你。”

“你倒是想害咱,可咱除了自己之外就剩下你了。”李晨光满脸坏笑,若有所思道:“你要是把咱害了,你就成**了。按照咱村的规矩,这未过门就死了丈夫的女人叫克夫!”

“呸呸呸!”秦舞阳这才知道上当了,他准是从侯奎和胡明月见到自己时的异常中察觉到了破绽,“葛老奶奶说了,我是个旺夫的女人。还给阿姨说你娶了我会春风得意,多子多孙呢!”

“那你想给咱生几个?”李晨光追问道。

“不理你了!”秦舞阳嗔怪似的看他一眼,提着菜篮,拔腿朝村里跑去。不过她心里还是喜滋滋的,经过这几天的相处,李晨光再也不像之前见面的时候那么木讷了,开始朝着她想要的那样发展了。

而秦舞阳则把功劳都揽到了自己身上,觉得这老师当的还不错。

李晨光笑眯眯的跟上去,刚进家门就看到父亲正在用燎炉炖鸡,还是小砂锅,香喷喷的味道在院子里飘散,让一向老实乖巧的大黑都变得坐立不安,时不时的对着父亲汪汪两声,还跑过去蹭蹭他的胳膊。

自从李晨光用空间泉水喂守山犬以后,它也养成了喝空间泉水的习惯。虽然它现在不在农村守门,可每天都会过去一趟,喝个水饱就跑回家。

李晨光对大黑还是很重视的,每次去都特意多喂一些,毕竟养了四年了。虽然小错误很多,也比不上别人家的猎狗。可任劳任怨,麦收秋收的时候都会陪着父亲在打谷场里守夜,从来没掉过链子。

拍了拍大黑的脑袋,才笑道:“爹,咱能吃点清淡的不?整天不是鸡肉和鱼,要不就是猪肉,满嘴都是油!”

“你知道个屁!”李云翔压低声音骂咧一句,低声道:“舞阳这么瘦,要是不胖点,以后咋生娃?这孩子要是小时候营养不足,以后身子骨都不壮实!”

李晨光晕了!

婚还没结,他们就能想到这里,目光还真长远。

中午饭是干松蘑炖山鸡,山猪肉干粉汤,里面还放了煮好的鸡蛋。林凤敏怕太油腻,还从香辣酱菜作坊里拿回来一瓶辣椒酱。

“爹,哪里来的松蘑啊?”李晨光看着砂锅里那一片片呈酱黑色的蘑菇。

家里没有猎人,野味儿也变得特别媳。他原来每年也能吃上一些,不过都是母亲从娘家带来的。那是四邻八寸的猎人送给姥爷林逍遥的。

松蘑是目前极少数不能人工培植的野山菌之一。因为它除具备一般蘑菇的生长条件外,还必须与松树生长在一起,与松树根共生。其生长环境为海拔七百米到五百米的阴坡或半阴坡的松树林中。松蘑肉质肥厚,味道鲜美滑嫩。不但风味极佳,香味诱人,而且营养丰富。虽然也被称为松菇,但和有‘食用菌之王’美称的松茸不是同一种食用菌。

鲜松蘑很好辨别,菌盖发红,菌柄金黄。不过鲜松蘑很少有人吃,因为体质差的人食用之后会闹肚子。这主要是因为鲜松蘑外面那层皮的缘故,把鲜松蘑外层的黑皮去掉,再焯水,就可以放心使用了。

除此之外,松蘑还有抑制治愈糖尿病的效果,菌内的多糖类物质还可对抗肉瘤。因此它在健胃,防病,抗癌方面有很好的辅助治疗作用。还有防止过早衰老,美艳肌肤的功效。中医则认为松蘑有益肠健胃,止痛理气,强身健体等功效。

李家村的猎人对于鲜松蘑还有另外的吃法,那就是洗干净上火烤,然后蘸盐巴和干辣椒粉吃,别有一番风味。

李晨光能吃上完全是沾了屠豹和曹云霞的光,要不然只能吃晒干之后的。前几天进山的时候他就想趁机找些鲜松蘑,不过赶时间,而且运气又不太好,根本没遇上。

秦舞阳也知道松蘑的功效,肉吃的不多,却吃了很多蘑菇。毕竟爱美是女人的天性。

“当家的,你下午有时间再去找那几个上山的淘换一些,多买些回来。”林凤敏看到准儿媳喜欢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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