久久看书>玄幻奇幻>袖手江山>第一百三十七章、来世红妆待嫁君

弦月和黎宸玖依旧战斗的难解难分,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。(无弹窗 【小说】)黎宸玖突然发现弦月的气息开始紊乱,攻击似乎变慢了许多,不过这样正好给了黎宸玖机会,可以抓住这个机会一举获胜。

弦月没有想到黎宸玖这么厉害,有生之年能遇到这样强的对手,真是此生无憾啊。弦月开始努力的平复自己的气息,可是效果似乎并不好。

已经快没有时间了,弦月已经要撑不下去了,终于在几个回合以后,弦月败下阵来,眼睁睁的看着手中的双锏被打飞。额头上不断的渗出虚汗,上弦月,你真的就这样到此为止了么?

眼前已经模糊一片了,强撑着一点点精神,“我输了。”

“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。”弦月握着缰绳,看着黎宸玖,眼里却十分的冷静。

“你说。”黎宸玖虽然不知道能不能答应,可是如果是能做的到的话,他一定会帮他完成。

“帮我找你一个叫轩逸的人,然后把信交给他。”弦月说着将信递给黎宸玖,然后倒了下去。“黎宸玖,不需要救我,这场战争你赢了。”

弦月掉下马的瞬间,就被淹没在混乱的战场上,终究是连尸骨都没能保住。

主将已死,残兵何足畏惧,黎宸玖斩下对方战旗,将旗扔下。他们赢了,落凤城如今也被黎宸玖收入囊中,黎千墨已经是注定失败了,现在的黎国江山,几乎都是黎宸玖的了。

黎宸玖回营后将齐默欢叫来,让他去寻找轩逸,这件事对他来说轻而易举。就当为了一个可以成为朋友的敌人,完成一个遗愿吧。

齐默欢很快就打听到轩逸居住的地方,轩逸此时正在院中看书,孩子们跟娘亲正在房中午睡。齐默欢走进院中,轩逸抬头,“公子是何人?”

轩逸起身,看着面前一身紫色长衫的男子,这男子的穿着打扮一看就是富贵之人。

“轩公子不用这么警惕,我只是替人送信。”齐默欢将手中的信递给轩逸。

轩逸虽然是一脸不解,可还是接过了信。当看到信上的名字时,轩逸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,上弦月,上弦月。仿佛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。

“信已经送到,那么告辞。”齐默欢看到轩逸的表情就知道这大概是个什么样的故事,现在他显然不适合待在这里,既然信已经送到了,那么他也没有留在这里的理由了。

“他怎么样了?”轩逸没有让齐默欢走,而是询问了他弦月如今的情况。

“战死沙场。”齐默欢只是简单的回答。

轩逸喉结滚动了一下,似乎不敢相信这个消息,良久才说出一句,“他走的痛苦么?”话一说出口,轩逸不禁觉得自己蠢,战场的残酷他还不知道么。

“嗯,大概尸骨无存。”齐默欢如实回答,因为上弦月的尸体不是他们来处理的,不过想也知道了,那样的情况怎么可能还保留的下尸身。

齐默欢看轩逸没有说话,便再次告辞,离开了这里。 轩逸将信打开,读到内容时,整个人都跌坐在椅子上。熟悉的字迹就在眼前,那人好看的容颜似乎也浮现在了眼前。

“轩逸……哥哥,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。你还记得我么?”

怎么可能会忘!

“我啊,其实很喜欢轩逸呢,果然还是不想叫你哥哥,我喜欢你,你知道么?我这一辈子就只喜欢你了。”

傻瓜,怎么会不知道?怎么能不知道呢?

“轩逸哥哥,你要幸福啊,黄泉路上我就先走了,愿来世投做女儿家,一身红妆待嫁君。”

看到这句话时,眼泪终于滴落了下来,轩逸觉得自己未免太过懦弱,他从未想过要娶他。弦月一生只了他一个人,可是他却没有回应过他。

两个人最后也没能见到对方最后一面,可是轩逸终其一生都在后悔中度过,不是后悔自己娶了自己的妻子,而是后悔自己没有好好的认清自己,他没有勇气认清自己。

可是他们两个人都是普通人,还没有强大到能够忍受万人唾骂。可是谁能告诉我呢,仅仅只是喜欢真的有错么?真的错了么?

弦月就这样成为了过去式,为他的一生画上了休止符。大概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会用这种方法结束自己的一生。

落凤城失守,黎千墨将盘龙城的守城将军叫了过来。盘龙城的将军能力自然在上弦月之上,上弦月能做的他都能做,而且他和上弦月不一样的地方在于,他做事的手段。

“狂骨,接下来就看你的了,别让朕失望。”

“臣定然竭尽所能。”名叫狂骨的男子身后背着一把大刀,额前细碎的刘海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不谙世事的翩翩佳公子。狂骨用的大刀一般人可是用不了,这也是让狂骨最骄傲的一点。

“嗯,朕就先走了,在这里杀了黎宸玖。”黎千墨走时还不忘交代狂骨杀了黎宸玖。

黎千墨现在也开始紧张了起来,还没有得到名为睡骨的毒药,只能让狂骨先拖住黎宸玖了,当然如果能在盘龙城就把黎宸玖杀了,那自然是最好。

狂骨恭送黎千墨回皇都以后,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。狂骨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画像,长得真是美啊。那画上的人明明就是沐遥歌。

黎千墨知道狂骨美人,特意将沐遥歌的画像给狂骨,并告诉他,这是黎宸玖的妻。是这天下第一的美人,狂骨很喜欢美人,可是那些女人没有一个能够和他的心意。

状态提示:第一百三十七章、来世红妆待嫁君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回到顶部